红星新闻消息,夫妻两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,其中丈夫缓刑期间突发疾病去世,留下三名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,此种情况服刑罪犯提出假释申请该怎么办?
\n日前,红星新闻记者跟随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“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·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集中采访活动走进浙江省金华市,在实地采访中了解到了这样一起案例。
\n检察机关就是否可对方某某适用假释进行公开听证
\n金华市检察院驻某女子监狱检察室主任傅俊梅介绍,罪犯方某某及其丈夫陈某某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方某某于2021年11月2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,退出非法吸收的资金人民币248万余元发还各集资参与人;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。方某某于2022年1月24日被交付刑罚执行机关服刑。2023年11月,陈某某因病猝死,三名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,仅靠政府补助和村内捐助救济度日。
\n2024年初,方某某向监狱方申请假释,希望可以回家照顾孩子,但因方某某的财产性判项未履行完毕,也未得到集资参与人的谅解,刑罚执行机关评审委员会暂缓方某某的假释申请,方某某遂向市检察院求助。
\n傅俊梅表示,金华市检察院经过调查核实,证实方某某反映的情况属实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方某某的情况属于可以从宽适用假释的情形。为此,检察机关通过“关爱困难妇女巾帼公益律师团”联系到两名公益律师,为方某某提供法律援助。律师与集资参与人充分协调沟通,成功为方某某取得所有集资参与人的谅解。
\n2024年4月12日,方某某在得到所有集资参与人的谅解后,检察机关向刑罚执行机关发出建议函,建议在罪犯方某某同时符合减刑和假释的条件下,对其优先呈报假释。刑罚执行机关随后重新启动假释申请审查,评审委员会通过后,向检察机关征求意见。同年4月25日,检察机关就是否可以对方某某适用假释进行公开听证,听证会上,参加听证会的当地司法局、妇联工作人员及律师、村干部等对方某某的家庭情况、财产性判项履行、未成年子女保护等情况进行了说明,听证员一致同意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方某某的假释提请意见。2024年5月28日,法院裁定对罪犯方某某予以假释。
\n傅俊梅表示,为进一步提高减刑、假释案件监督工作质效,金华市检察机关与刑罚执行机关还联合开展特殊群体保护专项行动,拓宽涉民生情况反映“绿色通道”,联合探索特殊群体“白名单”制度,正面引导罪犯积极改造和实现再社会化,在案件处理中实现法、理、情有机统一。
\n原标题:夫妻因非吸被判刑,丈夫缓刑期去世,3名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怎么办?检察机关这样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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